之前小呂有寫過一篇台灣婚嫁禁忌二十條,這次算是再補充的一些前面那篇沒提到的,這些禁忌小呂都在補充一些說明,原本舊版大家抄來抄去,可能有些文字都沒看過,就算看了習俗也不知原因,我這邊再做一些說明,也讓大家比較好懂,有前因後果。
千萬要留心注意婚禮大禁忌
- 新娘房內的鏡子,四個月內都不能照人也不能借人,必須要用紅紙或紅布遮蓋,四個月後才能取下使用。
據說是新婚期間新娘旁邊有新娘神,如果新娘房的鏡子借他人使用,可能會看到除了新娘以外的人,婚後夫妻可能分開、或同時產生二心,有小三小王這樣說法。 - 訂婚當天,不管天氣有多熱, 所有參加訂婚的人, 都不可以煽扇子, 不然會有拆散的意思。
- 新娘子不要踏到新郎鞋,會有羞夫之意。
- 新娘的禮服不能有口袋,會把娘家的財運給帶走;此外,也不能穿著使用兩塊布拼接的白紗禮服,據說這樣會有著象徵再婚,這個也解釋為何新娘禮服沒有口袋,為何新郎服口袋都會是封起來的。
- 新娘於結婚吉日忌穿「舊鞋」,新娘鞋必須為新鞋,不能露腳趾,象徵婚姻有頭有尾顏色以亮色系的金、銀、粉、紅色,亮面或緞面材質為主。
- 成親當天,新娘離開娘家時,大家要哭得越快越好,〝哭發哭發,不哭不發〞不哭的話反而禁忌。
- 婚後三日,新人回門,需當天日落以前趕回夫家,不能留宿。根據傳統,必須當天來回,並且在天黑前回家。若不得已必須留宿的話,新人也必須分房睡,否則對娘家不吉利。PS: 回門又稱作拜門、作客,台語叫做「返外家」
- 孕婦及戴孝者不能目睹新人出門或過門,更不能觸碰到新人的衣物及新房所有的物品,原因新娘神會與胎神相衝,不能同時碰面。PS: 戴孝者就是近期家中有人過世在正守喪/服喪的人。
- 新娘出嫁後那晚,找來一位新娘的未嫁姊妹睡在她的床上(女方新娘的房間),並擺放生果及紅包於床上,祝新娘生生猛猛及一切順利。
- 女方再嫁則不可再穿裙褂(又稱龍鳳裙褂、龍鳳褂),也不宜穿大紅衣服,宜選粉紅、橙、金或銀色代替。
- 新婚四個月內忌在外過夜,但是有破解方式就是在床上各擺一套你們雙方的衣服,代表的你們雙方的部分原神還在家中。
其實還有許多禁忌,如果婚後四個月內不能在新房裡睡午覺、婚後四個月內結婚後第6、12天才可回娘家、婚後四個月內不能移房間東西…..等,實在很多禁忌,有些聽聽就好,如在能力範圍達成禁忌的內容很好。